慢性湿疹常由急性、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转变而来,亦可开始不明显,因经常搔抓、摩擦或其他刺激,以致发病开始时即为慢性湿疹。病程慢性,可长达数月或数年,也可因刺激而急性发作。慢性湿疹其表现为患处皮肤浸润肥厚,表面粗糙,呈暗红色或伴色素沉着,皮损多为局限性斑块,常见于手足、小腿、肘窝、乳房、外阴、肛门等处,边缘清楚。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慢性湿疹有哪些危害:
1、对患者造成外观损害:
在慢性湿疹早期或急性阶段,患处有成片的红斑,密集或疏散的小丘疹,或是肉眼难见的水疱,严重时有大片渗液及糜烂。在亚急性状态,渗液减少及结痂,患处由鲜红变暗红,没有大片的糜烂。在慢性状态,慢性湿疹的主要危害是渗液更少或完全干燥而结痂,往往和鳞屑混合而成鳞屑痂,患处颜色更暗或是发十色素沉着,有时色素减少,在皮纹尤其运动程度较大的部位容易发生裂口,长期摩擦搔抓能引起显着的苔藓样化,和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不易区别。
2、瘙痒难耐,影响正常工作生活:
得了慢性湿疹使人瘙痒难忍,无论身体的哪一个部位患了过敏性慢性湿疹,都会因剧烈的瘙痒给患者带来较大的痛苦。慢性湿疹的主要危害是影响其正常的工作、生活,长时间治疗不彻底可以导致精神萎靡,烦躁及精神因素障碍。慢性湿疹除了会并发常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皮肤感染外,比较少见的像是单纯疱疹病毒感染、疣、或是传染性斑块。
3、迁延不愈引起色素沉着,影响容貌:
慢性湿疹治疗不及时或治疗方法不科学会导致产生色素沉着或疤痕。
4、具有遗传性:
在五大易遗传的疾病中,慢性湿疹就位列其中。慢性湿疹跟过敏一样,属于过敏反应的一种,遗传几率是50%。
- 相关文章